1月9日,光伏行业迎来了2019年的第一个新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推出意味着扩大了2019年光伏市场建设规模的盘子。
从2019年市场规模构成来看,除了领跑者、光伏扶贫指标、地面电站、分布式及户用项目、示范项目、无补贴项目之外,还包括“十二五”以来各省盘查作废的指标。
自去年9月份,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对全国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清算。
截至目前,共有宁夏、云南、北京、天津、海南、广西、福建、辽宁、黑龙江、甘肃、陕西、江西、山西、湖北、吉林、上海16个地区公布了“十二五”以来光伏发电项目信息,除云南外,其余各省区(市)均存在“黑户”电站或“围而不建”的情况。
经过整理,各省区、市光伏发电项目信息如下:
注:1.上表为十五个省区市“十二五”以来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云南省已备案已纳入国家认可规模已开工项目1个,其余类型光伏项目为O。故表格中未体现。2.文中所称“围而不建”项目指的已备案已有指标未并网项目,“黑户电站”指的是已备案无指标已开工项目。
福建省明确拟废止已公布的光伏项目,规模总计1113.2MW。
湖北则表示凡2016年10月31日前备案,在2018年10月31日前仍未开工的光伏发电项目(含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予以废止。
除这两省之外,其余地区并未明确表态光伏项目将如何处理,在此不妨做一些推测。
1、未开工项目
未开工项目分为三类:已备案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发电规模未开工、已备案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发电规模未开工以及未备案已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未开工项目。
根据统计,未开工项目规模高达11623.7MW。其中“围而不建”项目5772.76MW,在这些项目中,明确后续不再建设的指标将回收,用途或转给已开工已备案未获得指标的光伏项目,或者是回收到地方作为2019年的光伏指标。鉴于这一部分指标回收分配过程较复杂,因此优先分配给已开工无指标项目的可能性较大。上述地区中宁夏放弃建设项目规模达137.4MW,占比超一半。天津142个“围而未建”项目中88个放弃建设。
上述15个地区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未备案也未开工项目375.346MW,这些项目如果企业明确继续建设,因不涉及另分配指标问题,在完成相应备案后将正常建设并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这些后续并网的光伏项目将执行新的标杆电价,即当前的标杆电价或者2019年的新电价,甚至将面临无补贴的尴尬局面。
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未开工项目高达5475.59MW,这类项目很有可能被废除。此前云南曾经发文对已备案未获得指标的项目进行清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也曾发文对“违规”项目进行整改要求:对于没有获得指标的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加强监管,不支持开工建设。
2、已开工项目
有指标已备案已开工但仍未并网光伏项目为2268.27MW,因各地统计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底,这一类光伏电站可能在2018年底或2019年陆续并网,成为增量电站。
上述地区未批(备)先建项目规模达到4598.79MW,其中未备案已纳入国家建设规模已开工项目278.18MW,分别在湖北和海南两省。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发电规模已开工的“黑户电站”为4320.6MW。有业内人士统计,在全国范围内黑户电站规模或有15GW以上,其中有一部分项目以火电的电价并网。
这类“黑户电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在能源局层面如果将2019的指标给予这类项目,等于变相鼓励“先建先得”。而就电站业主而言,由于前期“跑路条”和电站建设成本过高等条件限制,他们更希望能获得指标拿到补贴。
对于已开工的无指标光伏项目,可能面临三种结局:一、直接废除,参考福建省的操作;二、顶替有指标未开工的光伏项目;三,放弃补贴直接参与平价项目建设,这与项目的并网周期、建设成本等密切相关。
各省区空出指标
上表统计了上述地区“十二五”以来空出指标的构成,放弃建设和废止的指标共计2583.82,有指标未开工项目281.146MW。根据各地区公布的信息,已备案有指标的项目放弃建设的原因包括电站选址涉及天然林,个别项目因阻工问题停工,资金不到位而放弃建设的项目占比较高,其次屋顶面积不足,房产被查封等原因也导致项目放弃建设。